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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方式对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研究

2020-08-10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474 5119大健康产业网

核心提示:瑾珑健康 本文采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 2011年的数据,系统分析了居住方式对老年人。

 居住方式对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研究

——基于CHARLS数据实证分析

金霞[1]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上海,200062)

摘要:目前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国现阶段也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养老成为现阶段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目前由谁来提供养老资源、如何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我国正经历着快速的人口老龄化进程: 2019年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53亿,占总人口比重为18.1%。因此,怎样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尤其重要。在此基础上,本文研究居住方式与老年人幸福感的关系,并同时提出相关建议。研究结果表明与子女居住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心理也更健康,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能得到改善。最后,为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居住方式;老年人幸福感;CHARLS数据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乘着高速发展的列车,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1%,总量达99万亿,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33元,实际增长5.8%,现跻身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物质生活的提高,人们更多的追求精神生活层面的富足,也一直是民众和政府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与此同时,中国正经历着快速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在此背景下,怎样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被大家所关注,不仅仅关乎2亿多老年人口的切身福利和养老质量,同时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小康社会的建设。然而,现实情况并不乐观。如何有效改善老年人的居住方式,提升其幸福感,缓解其抑郁情绪? 现有文献以及现实生活经验表明,居住的方式和老龄人口的幸福感有关系,同时能缓解老年人的抑郁以及阿尔茨海默症。老年人退休后与社会交往逐渐疏离,接触最多的便是家庭尤其是与子女的交流。我国传统的居住方式就是多代同堂,这种居住方式成为老年人与子女互动交流的重要载体和纽带。笔者通过分析老年人与子女居住和不与子女居住这两种居住方式,来探析对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研究。

二、研究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养老方式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养老方式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及生活满意度方面,对于老年任幸福感方面文献相对有限。最初学者们关注不同养老方式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死亡率的影响差异,分析对老人生活的影响,但对养老方式的界定大都集中在居住模式上,即老年人与谁同住。因此,研究者们主要探索的是居住地点对老年人健康状况的影响,精神层面的影响研究不深。之后学者们开始关注老年人的主观感受方面对老年人生活的影响,如生活满意度、抑郁倾向等,探索不同养老方式下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差异。

有研究表明在养老机构居住的老年人在自评健康状况、孤独感和生活满意度等变量上要好于与家人一同居住的老人。同时研究发现独居、与家人居住、住养老院这三种居住方式对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造成的影响差异不大。王晓蕊(2015年)分析不同居住模式对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将第一胎是男还是女作为其工具变量,研究是否与子女同住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王研(2016年)在对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影响因素研究中发现对于老年人的幸福感有很大原因取决于老年人对幸福感的自我满足程度,一定程度和所处的环境有相关性。可以看出,老年人在不同的养老方式下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满意度均有所差异,但由于研究者们更多的是关注居住模式安排的差异,而对老年人居住模式中情感、主观感受方面的资源设计较少。现有实证研究在这方面仍存在未解决的问题。因为存在自变量居住模式的内生性问题,因此很难识别居住方式对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因素。

针对上述方面的研究不足,本文将利用CHARLS 2011年的数据,通过实证分析不同居住方式对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结果,为老年人幸福感的改善提供建议,从而有助于提升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缓解老年人群的精神危机以及心理健康问题。

三、研究内容

(一)数据来源

本文以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2011年的全国基线数据为依据,

该调查于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期间进行了全国的基线调查。从全国28个省区、150个县(区)级单位、150个村(居委会),共调查包括10257个家庭户的17,708人。数据调查包含了45岁以上中老年人的人口学特征、身体健康状况、居住类型、生活满意度、经济收入以及社会保险等丰富的信息。

本文根据文章研究问题从CHARLS 2011年基线调查数据中,选取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样本共6531个。通过分析将重点放在了与子女居住以及不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在幸福感方面的差异性比较,因此不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亲友居住的老人,对其幸福感进行实证分析研究。

(二)研究变量

因变量为老年人的幸福感尤其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幸福感。我们知道幸福感是一个综合的、多维度的概念,为了得出更稳健的结果,本文采用以下指标度量老年人的幸福感。

第一个是心理健康指标,此处采用抑郁倾向指标。此指标是一个负向指标,体现了老年人的不幸福程度。CHARLS数据中很难通过专业的医疗机构对每一位被访老人的抑郁症状进行诊断,因此需要通过设计一系列的量表来度量老人的抑郁倾向。CHARLS调查的抑郁倾向量表是国际上测量抑郁程度的常用量表。调查问卷中包含以下问题,如表1: “我因一些小事而烦恼”,“我在做事时很难集中精”,“我感到情绪低落”,“我觉得做任何事都很费劲”,“我对未来充满希望”,”我感到害怕:,“我的睡眠不好”,“我很愉快”,“我感到孤独”,“我觉得我无法继续我的生活?”10个问题进行多题项的测量。 很少或者根本没有(<1天), 不太多(1-2天), 有时或者说有一半的时间(3-4天) ,大多数的时间(5-7天)。本文研究对CHARLS问卷中关于抑郁的10个问题进行赋值,有一项时间在两天以下则为抑郁,即界定该老人“有抑郁倾向”;反之“无抑郁倾向”。

第二个指标更广泛地被使用,即在问卷中设置单选题问题“总体来看,您对自己的生活是否感到满意?”,直接对老年人的幸福感进行测量,表中数字从1到5,表示极其满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还是一点也不满意的程度,对此问题进行赋值,其中将极其满意、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赋值为1,即生活较满意;将不太满意和一点儿也不满意赋值为0,即生活不满意。

关键自变量是老年人的居住方式,一般指老年人居住的方式,可分为自己一人居住、只与配偶两人居住、多代同堂居住、住养老院以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由于数据的有限性,本文中关于老年人的居住安排中只要有一项表示与子女同住在同一个家庭、同村、同社区或同县城的则被视为与子女同住,其他即为为不与子女同住,此处将与子女居住赋值为0,不与子女居住赋值为1。

控制变量包括:(1)老年人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如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养老保险、婚姻状况以及子女存活个数。本文中年龄和子女存活个数是连续变量,性别中将女性赋值为0,男性赋值为1。受教育程度将高中以下学历赋值为0,高中及以上赋值为1 。在有无参加养老保险中将参加养老保险的赋值为0,没有养老保险的赋值为1。婚姻状况未婚的赋值为0,已婚的赋值为1。( 2) 老年人健康状况: 反映躯体健康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 和器具性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IADL)以及自评健康。本文中ADL不受损的赋值为0,受损的赋值为1。IADL不受损的赋值为0,受损的赋值为1。自评健康中将健康不好的赋值为0,健康状况好的赋值为1。( 3) 地区因素: 居住在城镇还是农村,在农村居住的赋值为0,城镇居住的赋值为1。

(三)变量描述

本文所使用的CHARLS 2011年的基线数据中共包含6531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其中不与子女的居住的有1329位老年人,占所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比例为20.3%。表1为本文模型中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在抑郁倾向放方面,和不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相比较,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中抑郁的为19.89%,比不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心理更健康;从生活满意度来看,相比不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同子女居住生活满意度更高。从控制变量看,不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更年轻一点,且男性、已婚、高中及以上学历以及居住在城镇的比例均比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高,不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享受养老保险的比例低于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子女存活个数明显低于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同时,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在ADL、IADL和自评健康方面均比不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有优势,这可能和在子女身边居住有很大的关系。

(四)模型设定

本文的因变量Y为幸福感,由生活满意度和心理健康指标中的抑郁倾向指标组成,是二元离散因变量,所以本文采用OLS(Oordinary Least Square)模型、Probit和Logit模型进行统计分析,假设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存在线性相关的关系,模型表达式为:

Y=β0+β1X1+β2X2+β3X3+...+βiXi

其中Y表示被解释变量幸福感,本文中包括了生活满意度和心理健康指标中的抑郁倾向指标;X表示解释变量,主要包括关键自变量居住方式,控制变量中(1)老年人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如年龄、性别、城乡居住地、受教育程度、有无养老保险以及婚姻状况;(2)老年人的健康状况: 反映躯体健康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 和器具性日常生活自理能力(IADL)以及自评健康;( 3) 地区因素: 居住在城镇还是农村。β代表相关系数。

四、实证分析结果

(一)居住方式对老年人抑郁倾向的影响

本节首先分析居住方式对老年人抑郁倾向的影响。表2的第 1 列采用OLS 模型,估计结果显示,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和不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在心理健康方面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第2列是进行方差调整后的OLS模型,调整后的结果没有调整前显著。

表中第3列和第4列分别采用Probit和Logit模型,从是否与子女居住这个关键变量中我们可以看出,Probit模型对是否与子女居住有显著影响,Logit模型中对是否与子女居住无显著影响,可能受小户型家庭的影响,大多数父母都不是和子女同居住在一个家庭中,因此抑郁倾向在这方面体现的不是很明显。

从控制变量看,女性老年人相较于男性老年人心理更健康。从教育程度考虑的话,没有完成高中教育的老年人反而心理不健康,一定程度上可能和生活环境有关系。农村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程度相对于城镇老年人更低,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农村老人自杀率明显高于城镇老人。在婚姻状况中未婚的老年人更容易心里不健康,一定程度由于未婚孤独的时间较长,有事不能向身边的亲人述说,长久积压在心里就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导致心理不健康。用养老保险来衡量社会经济地位能显著降低老年人心理健康因素中的抑郁倾向,没有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心理更不健康,有保险一定程度可以使其生活更好,从而心情也更着变好。从子女存活个数来看,子女数量多的反而会降低老年人的抑郁倾向。身体健康状况方面,自评健康好的老年人相较于自评健康不好的老年人心理反而健康。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和工具性生活自理能力IADL中身体受损的老年人心理更不健康,且呈正相关关系,和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关系,俗话说,肉体都不好,精神怎么能够好。

(二)居住方式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分析不同居住方式对老人生活满意度的影响。表3 第 1 列仍将采用OLS 模型, 估计结果显示,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和不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在生活满意度方面没有差异,这可能是其他一些控制因素导致的结果。

第2列是进行方差调整后的OLS模型,调整后的结果基本变化不大,相较于Logit模型Probit模型中与子女居住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有轻微的下降,可能在照顾孙子女的过程中身体劳累使其对生活满意度方面有一些不满意。在婚姻状况中经过方差调整后,婚姻对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未婚的老年人相较于已婚的老年人生活满意度较低,因为无配偶的陪伴,一定程度可以缓解孤独,因此生活更满意。

表中第3与第4列的回归结果说明,关键变量是否与子女居住对其生活满意影响不大,但是正向的影响。在控制变量中,男女性别在生活满意度方面没有差别。即在年龄方面越年长的老人生活满意度越高,这意味着在控制健康状况变量后,高龄老年人反而对自己的生活更满意。在教育程度方面未完成高中教育的老人相较于高中及以上的老人生活满意度要更高,这和现实生活很相符,教育程度高的老人在年老时相较于教育程度低的老人孤独感很高,压力更大,造成其生活满意度较低。有养老保险的、居住在城镇且自评健康好的老人生活满意度都很高,与其是正相关关系,有正向的影响。在子女存活个数方面子女存活个数越多老人的生活满意度也就越高。在生活自理能力ADL和工具性生活自理能力IADL方面,对老年任生活满意度的影响都呈现负相关的影响,生活自理能力ADL受损越严重,生活满意度越低,且有1%的显著影响,虽然工具性生活自理能力IADL也是受损越严重,生活满意度越低,但是对其影响不显著。

综合上述两项幸福感的影响指标可得,不同居住方式对其心理健康中的抑郁倾向和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尤其与子女居住可预防抑郁。但是综合分析下来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相较于不与子女居住的老年人其生活满意度和心理健康都要更好,这和我们现实情况相符,与子女居住能缓解老人的抑郁倾向,使心理更健康,生活更美好。

五、结论

本文采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 2011年的数据,系统分析了居住方式对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本文分别利用OLS(Oordinary Least Square)模型、Probit模型和Logit模型对居住方式如何影响老年人的幸福感进行了一个系统分析。研究结果发现: ( 1)与子女居住比不与子女居住更能有效缓解老年人心理健康方面的抑郁倾向,改善老人的生活满意程度。(2)老年人与子女居住改善了其物质生活、养老保险与情绪宣泄等,从而有效增进了老年人的幸福感。研究结果发现居住方式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影响不明显,但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中的抑郁倾向有显著影响。综合而言与子女居住要比不与子女居住更能使老年人幸福。

本文根据前人的研究,基于CHARLS 2011年的数据对居住方式如何影响老年人幸福感进行研究。虽然多数研究表明不与子女居住的幸福感偏低,但研究结果可能低估了不与子女居住对老年人幸福感的影响,因为个性乐观独立的老人在选择独立居住的同时也更可能报告较高的幸福指数,从而部分抵消了不与子女居住与幸福感之间的一个负相关关系。我们发现与子女居住对老人幸福感有一定的改善,换言之,不与子女居住对老年人幸福感一定程度会降低,还有可能引发其他一些负面的影响。因此建议在未来老年人居住方式上,更提倡与子女近距离居住,这在一定程度可以改善老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为其提供更完善的老年生活。如果未来需要以社会养老服务替代家庭养老,我们不仅要给予不与子女居住的老人在经济上的保障和医疗方面的救助,也要注重其精神生活层面的需求,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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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高红英,苗元江.影响老年人幸福感的因素探析[J].江西社会科学,2008(11):198-201.

[1] [作者简介]金霞(1993-),女,回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口与社会保障,电话:18817710350,邮箱:jx03244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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